專題報導

讓市場健全發展 當沖降稅應如期落日

編輯部 2026-09-07



文.陳錦稷

設有落日條款的租稅優惠,不應在市場環境已大幅改變後一再延長。這不只是租稅問題,更涉及資本市場發展、租稅公平與金融穩定。券商公會建議,原定二○二七年底到期的當沖證交稅減半優惠,再延長十年,並援引OECD「稅制穩定」理念,主張建立長期可預期的租稅環境。

當沖降稅是二○一七年為改善市場流動性而推出的階段性措施,而非鼓勵短線交易的永久制度。如今台股流動性大幅改善,交易結構也由過去的流動性不足轉向短線交易比重偏高,若仍延長優惠,不僅效益有限,更可能強化投機誘因。當沖降稅實施之初,希望透過降低交易成本活絡市場,並以落日條款作為退出機制。財政部資料顯示,二○一七年降稅第一年,當沖占集中及櫃買成交值比重約二四%;二○二一年七月已升至約四五%,當沖日均成交值也由三六五億元增加至三○○八億元,顯示政策確實達到提升交易動能與流動性的階段性目的。

如今市場規模不可同日而語。台股成交值長期維持高檔,二○二六年市場震盪加劇,當沖佔比約四十%,每日當沖戶數維持在十八萬至二十五萬戶之間,散戶自然人佔當沖交易金額比重逾五十% ,為當沖主軸。市場已不是流動性不足,而是交易短線化,股市波動加劇。原本刺激交易量的目標已大致完成。此時繼續提供租稅優惠,效益有限,反而可能降低短線交易成本、錯誤強化投機誘因。政策工具都有生命週期,特效藥可以救急,但不應變成日常補品。

券商公會主張延長降稅的重要理由,是降低交易成本有助提升市場競爭力。但降低成本並不代表必須由政府長期承擔。交易成本除了證交稅,也包括券商經紀手續費。如果業界確信降低交易成本能增加交易量、提升競爭力,券商本身也可透過市場競爭調降手續費,針對當沖推出更具競爭力的費率。這不是否定降低交易成本的價值,而是釐清政策責任:證交稅是公共財政收入,手續費則是券商商業收入。若降低成本帶來的交易量主要使市場中介機構受益,卻要求全民透過減稅共同承擔成本,就應檢視利益與成本是否對等。若「低成本」真是市場競爭力的關鍵,何妨先從業界自己能決定的手續費做起,而不是把公共財政工具變成長期產業補貼。

資本市場的核心功能,是有效配置資金、支持企業投資與經濟成長。當沖交易雖可增加流動性,但主要反映短期價格波動,對企業資本形成的直接貢獻有限。值得注意的是,在信用交易、融資及槓桿操作增加的背景下,若再透過租稅優惠降低短線交易成本,等於放大短期交易的相對優勢,可能提高市場風險承擔意願。租稅制度也具有政策訊號效果,長期對特定交易型態提供優惠,容易被扭曲為政策鼓勵短線交易。當市場已不缺流動性,政策更應關注交易品質、價格發現與金融穩定,而非單純追求成交量。

券商公會援引OECD「稅制穩定」概念支持延長降稅,但其概念是強調制度可預期性(predictability)與政策一致性(consistency),讓企業與投資人能在穩定規則下進行投資、研發與資本配置,而不是要求所有租稅優惠永久延續。真正的稅制穩定,是規則可預期,而不是優惠永續。具有落日條款的政策若一再延長,反而削弱政府依經濟環境調整政策的能力,也容易形成制度依賴。

從國際比較來看,美國、日本及歐洲主要資本市場並未普遍針對當沖交易提供長期租稅優惠,交易稅制大致維持中性原則。這顯示當沖降稅屬於特定時空背景下的政策工具,而非國際通行制度。更重要的是,優惠主要集中於短線操作族群,長期投資人並未同步受惠,若持續延長,也將使租稅利益分配更為集中。

租稅政策應兼顧效率、公平與金融穩定,更應尊重原先的制度設計。當市場環境已經改變,臨時性的優惠措施就應適時退場,而不是因市場習慣,就轉為常態。資本市場的競爭力,來自優質企業、健全公司治理、透明市場與完善制度,而不是長期依賴租稅優惠堆疊交易量。當沖降稅既然設定落日條款,就應於二○二七年底如期退場,讓政策回到鼓勵長期投資、支持資本形成與維護金融穩定的正道。讓當沖降稅如期落日,讓租稅政策回歸中立,資本市場才能在效率、公平與穩定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

本文作者陳錦稷為卓越雜誌總主筆、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兼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