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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險承保範圍與理賠問題研討會
編輯部
2024-01-30
目前的癌症險保單種類眾多,日前保險局抽查新商品保單時發現,「只針對特定癌症理賠」之保單,初步盤點,共有五張保單需要檢討停售或下架。
因醫療水準的進步,癌症早已不是絕症,但長期化療、追蹤所需的費用仍是一筆可觀的數目。而保險的存在本就是為了轉嫁無法負擔的風險,同時也衍生出癌友所遇到的保險無法理賠爭議包括,治療方式的轉變、癌症併發症認定、藥物使用合理性等等。為此由台灣保險法學會及台北大學法律學院財經中心主辦、《卓越雜誌》協辦的「癌症險承保範圍與理賠問題研討會」,特邀產官學界各方專家學者,為癌症險承保衍生問題提供多元化對策與解方。
加強金融教育 建立正確投資概念
活動當天由台灣保險法學會理事長林建智、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郭大維及卓越雜誌副社長蕭輔民進行開幕致詞。
此次研討會主題演講為「金融機構對消費者義務深化之探討」,此次主講人同時也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羅俊瑋表示,目前大家都在談的「公平代客原則」可追溯至一九八五年聯合國提出指導綱領,近幾年台灣主管機關也盡力監督金融機構,值得一提的是二○一○年台灣特別制定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已法規內容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以公平合理、專業迅速地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增進金融消費者對市場之信心。未來評議中心會繼續加強人員的金融教育,並讓消費者建立正確的投資及風險觀念。
綜合座談中研討主題為「癌症險承保範圍舆理賠問題」分別由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汪信君、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國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金憶惠、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羅俊瑋為與談人。
癌症險爭議倍增 特邀多方學者腦力激盪
汪信君分享了三項關於癌症險的法院判決,並從理論實務探討其中爭議,他指出,如今醫療技術發展蓬勃,導致契約條款約定與實際不同,如:口服藥物、人工血管置換術、病理切等,在高等法院判決中可以看出契約解釋原則,甚至牽扯到美國法中的和平期待原則。
林國彬則認為,有關醫療方面的爭議,恐怕不適合用法律來解決。以評議中心案例來看,某些個案會請醫療顧問專業判斷,但當無法協調時則由法律來解決醫療的爭議。林國彬補充道,當醫療的專業,會由法律來解決醫療的爭議,這是也醫療理賠爭議較難解決的問題。 金憶惠提出也從業界角度列出幾項爭議,包括原位癌爭議、癌症併發症、住院期間開立出院後藥物,及門診替代住院方式治療癌症是否屬於理賠範圍中。 他表示曾有醫界代表提出,目前保險契約條款趕不上醫學發展趨勢。 最後也提到,商業保險與全民健保關係與定位,在本質上都是有差異的,也應了解並非全民健保沒給付的都由商業保險給付。 羅俊瑋認為,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設計與目標有著重大區別,不可將此兩種保險混為一談。
商業保險,需以精算為基礎,並考量所收取保費與承擔風險是否達成對價平衡。若保險人於設計保險商品時,未得維持對價平衡,則其結果將無人購買此等保險商品,抑或造成保險業的財務困難,甚而致使其產生倒閉的風險,因此須謹慎將兩者分開。 活動最後由葉啟洲閉幕致詞他表示,癌症險與醫療險已是全民共同的生活需求,但其中也有多方爭議,期待未來各方努力,將爭議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並提醒業界在商品設計時,須留意未來醫療發展,在解釋契約條款時,秉持公平合理、誠信原則、對價平衡原則,在契約精神範圍內站在客戶立場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