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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霸凌 該設專法嚇阻惡意言論
別讓鍵盤成殺人工具
文:
陳彥竹
2017-10-01
378期
網路霸凌
鍵盤
霸凌(Bullying)又稱欺凌或欺負,指的是一種長時間持續的、並對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而加上了網路,甚至連陌生人也能成為加害人的行列,讓霸凌時間、空間皆無限延伸……。
「如果可以,我想讓更多人知道網路霸凌是很傷人的。」這是Cindy的遺願。
如今,這個聚集三十三萬名Cindy粉絲的社群,並未就此停擺,而是換上了社群名稱「心地好一點,霸凌少一點」重新上線,這是由Cindy的哥哥彭仁鐸所創辦,為了不想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彭仁鐸化悲憤為力量,協助網路霸凌的受害者有一個抒發出口,讓社福團體連結上網路,更快速地與求助者連線,成立至今,已有七百多件求助案例。
但是,兩年過去了,薄弱的聲音仍是無法改變任何現況。今年九月三日,一篇虛構的栽贓文章,從擁有兩百萬粉絲數的社群擴散,直指某律師與企業家為強姦犯,短短八小時內,累積超過三萬則以上的謾罵流言,幾乎跳過司法程序,將文中主角定罪。
政府跨不出的步伐 默許霸凌氾濫
「臺灣是個民主的國家,言論自由是公民極為捍衛的權力,所以在言論發表的管控上,實在難以立適當的規範法,」立委王育敏從兒少福利開始注意到校園霸凌及網路霸凌的案件。她結合社福團體成立反網路霸凌聯盟,與教育部、社群平台溝通,但面對捍衛言論自由的聲浪,她坦言目前只能尋求認同。連立委也退而求其次,是否只能用許願來期望網路霸凌消失呢?
本刊以網路霸凌議題約訪網路傳播通訊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但是NCC卻表示,衛福部以及由國家通訊委員會委託民間所辦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較瞭解相關內容。然而兩者皆是輔導以及申訴管道,屬於消極性防護,以此來看,政府機關並無針對網路領域的發言防護做積極性規範。
為一探虛實,記者以栽贓案例試著前往iWIN平台做申訴,但僅獲得一句「因我們並非司法檢調機關,無法判斷事實真偽,我們僅能協助將民眾意見轉達給平台管理者,建議將文章移除」的文字,無疑又將問題丟回給我們,即便提起申訴,相關單位消極的作為,反到令求助者更感無援。
民間自主串聯 救一個是一個
彭仁鐸談起過去,雖然事件僅僅發生於兩年前,但在當時卻沒有太多的輔導甚至是申訴單位可以求助,即便及早發現問題,陪著妹妹前往自殺防治中心醫治,網路霸凌的言語卻與日俱增,最終仍是無法避免憾事發生。
「你沒有當過被網路霸凌的主角,永遠不會知道是多麼無助」。
事件在媒體曝光後,另一波壓力朝向彭仁鐸,「我們選擇不對事件開端的留言者提告、指責,是因為擔心掀起網路霸凌,但是卻有不少憤憤不平的網友指點,甚至譴責我的作法,」突然成為網路輿論的主角,讓彭仁鐸感受到難以形容的無助感,也因此更瞭解,遭受網路霸凌時所需要的依靠為何。
「這個網站,是一個工具,串聯社福團體、喚醒大眾省思的工具,」彭仁鐸說到,並非主張應有網路言論的控制,而是沒有任何人可以預測網路上的文字會對當事人帶來多大的影響與創傷。沒有人希望悲劇發生之後,才知道自己也成為推手。
立網路專案防霸凌 言論自由不該是神主牌
但是有了輔導方,仍是無法有效嚇阻網路霸凌事件一再發生,究竟該何解?
針對網路霸凌內容,我國目前多以刑法中的誹謗、妨害名譽或妨害秘密等罪辦理,但是這幾項罪名下,最重本刑皆在兩年以下,公然侮辱更只有拘役。但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需最重本刑三年以上如性侵、殺人、人口販運等重罪,才能調取使用者網路位址的規範,即使被害人提告檢察官也無法幫忙調閱資料。也因此讓匿名者可肆無忌憚的發布惡意攻擊留言,也無檢調機制可以繩之以法。
臺北市議員梁文傑則表示,針對網路世界的特殊性,應特別立專法反制「網路霸凌」,讓調取IP的條件在此可以執行,但必須由法務部列專案,而非立委提案,畢竟喊著要立法的大有人在,但是一旦熱潮過,又進入健忘期。
信誠法律事務所律師呂朝章也說到,過去面對網路毀謗案件,基本上是無解,雖然網路發言有辦法以實名制快速杜絕逍遙法外的鍵盤手,但是基於網路世界廣大,政府對於規範網路避而遠之,因此他認為設立專法能夠讓明顯毀謗、侮辱者付出該有的代價,減少憾事發生。
借鏡國外 有重視才有進步
面對同樣的狀況,加拿大政府為免此種悲劇再發生,二○一五年通過「保護加拿大國民遠離網路犯罪法」,授權通訊、交易位置資料調查權、電子證據強制保存,甚至可以沒收發布者財產,以避免持續在網路上散播不當資訊。
美國則是設置網路霸凌研究中心,追蹤各州網路霸凌立法,目前至少有四十四個州在州憲法中制定反霸凌條文。其中,有六個州的法規明文提到「網路霸凌」屬於霸凌的一種類別;另外三十一個制定反霸凌法條的州則特別提到「利用電子通訊造成騷擾」,可見美國對網路所衍生言論犯罪的重視。
法國最為嚴厲,加重處罰所有霸凌,網路霸凌與一般騷擾或霸凌同罪,可處兩年有期徒刑及三萬歐元(約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
同樣皆是注重言論自由的國家,歐、美國家早已嚴正面對網路新世代亂象,反倒臺灣若再不提早立法嚇阻利用網路攻擊、惡意中傷的有心人,未來這個無法可管的地帶,將會是造成社會亂源的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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